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)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表示,「MSI微星」、「台銀」及「台鹽生技」等商標在中國大陸遭惡意搶註事件,已獲中國大陸商標局及商標評審委員會積極協助,否定搶註案。
智財局指出,繼「台灣優良農產品CAS」、「台灣有機農產品CAS ORGANIC」2件證明商標,今年初在中國大陸順利獲准註冊;日前兩岸商標協處機制再度傳來好消息,台銀等 3家商標遭搶註事件,均獲有利裁定。
智財局說,台商著名商標在中國大陸遭仿冒或搶註事件層出不窮,商標協處機制自去年 9月12日啟動後,在兩岸商標主管機關密切合作下,陸續展現成效。
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到中國大陸申請註冊「微星」商標,遭中國大陸商標局駁回申請,才知道商標遭當地經銷商搶註,並提出異議。
經 智財局透過協處機制,請中國大陸商標局優先加速審查異議案,並暫緩審理微星公司註冊申請的復審案,大陸商標局已對異議案作出裁定,認定微星在大陸先註冊使 用於「電腦」等商品上的「微星」商標,已享有較高知名度,被異議商標易造成消費者誤認,裁定微星的異議成立,不准3件搶註商標註冊。
第二例是台灣銀行「台銀」的簡體字商標,也在中國大陸遭搶註,透過商標協處機制,大陸商標局已作出裁定,認定「台銀」商標在台灣地區金融業內有較長的使用歷史和較高知名度。
智財局表示,該裁定並認為,被異議人在密碼磁卡、智慧卡(積體電路卡)、錢點數和分檢機等與銀行業密切相關的設備及儀器,申請註冊「台銀」商標,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,從而產生不良影響,裁定台銀提出的異議成立,不准該搶註商標註冊。
此外,「臺鹽生技(台鹽生技)」商標搶註案,也同樣經中國大陸商標局撤銷2件搶註商標。1000519
http://www.cna.com.tw/ShowNews/Detail.aspx?pNewsID=201105190244&pType0=aFE&pTypeSel=0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